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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收银员侵占公款用于“恋爱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4:4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因工资微薄不够开销,我市某医药公司年仅23岁的女收银员为了多赚钱与男友“潇洒”,竟连续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近5万元。近日,经法院审理,该收银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

  今年23岁的李云(化名)从大专学校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医药公司做收银员,工资为每月800元。工作不久后,李云交了个男朋友,下班后经常一起逛街、吃饭、看电影。但李云
很快发现,两人微薄的工资根本不够维持这样“潇洒”的生活。为了弄到钱花,李云开始动起了单位的脑筋。

  今年三四月间,李云利用担任公司收银员的职务便利,多次采取删改销售结算清单和撕毁销售交款单的手段,将公司4万多元货款占为己有。据李云交代,她将货款全部用于和男友到处旅游,以及吃喝玩乐。两人“潇洒”了一阵子后,赃款被挥霍一空。

  今年6月,李云被调离收银台。这时,李云的男朋友又提出想买辆摩托车和一部新手机。为了满足男友的要求,她开始整日盘算如何能搞到钱。机会很快来了,几天后,收银台一同事有事请假,公司领导又临时安排李云去帮忙几天。结果,李云再次拿走货款6700多元,等到请假同事回单位后,发现账单的进账数额有问题,并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情况。该公司立刻对照几个进账电脑清查,结果发现是李云动了手脚。事发后,李云也承认是自己所为,并让男友退还了公司6700元货款。但公司开始怀疑李云以前经手的账单,经查对后,发现少了4万多元,于是立即报了案。

  不久,建邺区检察院以李云涉嫌职务侵占向法院提起公诉。本月13日,该案在建邺法院开庭。法院经审理,判处李云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李云听到判决后,突然推开法警,向旁听席上已泣不成声的父母奔去,并扑通一下重重跪倒在父母面前,请求原谅。她哭着说:“我知道自己错了!落得这样的结果是应得的,真后悔当初为了追求不切现实的享受,冒险做错事!我只想求求你们,原谅女儿一次……”

  李云的父亲告诉法官,由于李云所有侵占的钱都用在自己与男友的日常交往中,所以父母对她的错误一点不知情。女儿竟在短短几个月间先后侵占公司货款115次时,他简直不敢相信。本案的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此案是今年以来,法院受理的“80后人”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件,对于这些新走上岗位“失足”的独生子女,法官认为引发他们犯罪的主要因素是缺乏责任感、遇事不知如何处理、缺少对时世和生活道理的认知。

  通讯员建刑南京日报记者朱晓露(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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