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兄弟卖假古董集体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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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5:20 深圳商报 | |||||||||
四兄弟卖假古董集体获刑 江西某县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判18年 【本报讯】四兄弟联手利用假古董诈骗他人案件(本报于11月2日B4版做过报道),昨天在市中院宣判。五名被告人范某兴、李某清、范某华、范某平、吴某瑞分别被判处有期
据法庭宣判,在诈骗犯罪中,范某平作为现职警察与同伙密谋分工,假借乡下民办教师身份,冒充从乡下收购古瓷器的货主,蒙骗被害人,最终骗取被害人72万元。 2004年7月,范某兴、李某清等在江西南昌市富豪酒店骗得山东青岛市王某28.2万元。事后,王某将瓷器进行鉴定,发现被骗即向山东平度市公安机关报案。平度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2004年11月14日将范某兴、李某清等抓获。范某平见胞兄等人被抓,即利用担任江西东乡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吴某瑞等人,伪造案卷和法律手续,谎称范某兴等在东乡县诈骗林铭龙60万元。然后利用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由主要犯罪地管辖的规定,向平度市公安机关提出并案,并于12月3日将范某兴等人从平度市带回东乡县释放。 法院判决认为,范某平不仅直接参与了诈骗活动,还徇私枉法,致使1人至今在逃,且大部分赃款无法追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