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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不该参加的婚礼就别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46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稷山县太宁村离休干部、共产党员黄超彦给自己订了一条纪律:邻居亲友家的子女结婚,凡达不到法定婚龄违法无证早婚而给他送请柬者,一概不赴宴、不上礼,很值得称道。

  从现在开始至春节,是乡村男婚女嫁的旺季,一些富户尤其是民营企业主都想早给子女办婚事。儿女不够法定婚龄,他们居然无视《婚姻法》进行无证(结婚证)早婚。他们
当中,有的是村干部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县、乡镇干部关系密切,他们为了把子女的婚事办得排排场场,就邀请县、乡镇干部光临助兴,装点门面。有些被请者不知孩子是违法早婚,糊里糊涂去吃请;有的虽心知肚明但碍于情面,就随大流吃饭了。婚礼后,当县、乡镇干部酒足饭饱离去时,老百姓便在背后议论他们的不是,说这号干部天天喊着要依法办事,却去参加违法早婚婚礼宴席,还为违法早婚推波助澜,把《婚姻法》抛到了九霄云外,把我们的干部看低了三分。

  笔者以为,乡村基层干部都应以山西稷山县太宁村离休干部黄超彦为镜子,凡接到婚礼请柬,应先打听他们有无结婚证,如系违法早婚千万别去,以免被群众背后议论。同时,干部应向群众宣传《婚姻法》,提倡晚婚晚育,反对无证早婚。

  稷山县翟店镇南翟村 黄平远

  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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