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再也不能简单粗暴了:城管执法须先敬礼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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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56 山西新闻网 | |||||||||
山西晚报 成都出新规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本报讯明年元旦起,成都市城管执法人员在下发调查通知书、收缴物品、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必须先向执法对象敬礼,并履行告知程序。敬礼时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出示执法证。如果执法人员违反这一规定,面临的最大处罚将是吊销执法证件,其所在单位负责人还会受到责任追究。
13日公布的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执行敬礼告知执法的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以规范化的执法以“礼”服人,在缓和气氛中完成执法任务。 “凡是在成都市城区范围内开展街面(现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先敬礼、告知,再执法的程序进行。”《规定》要求:敬礼时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出示执法证,行举手礼;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时,由带队执法队员对当事人敬礼。对其他可能引起冲突的执法活动(行为),应现场全程摄像。摄像中应包含执法人员的身份显示、语言行为,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认定、申辩情况,在执法文书上签字或拒绝签字等情况。 “首次违反本程序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考核年度内两次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离岗培训并暂扣其执法证件。”而“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连续两个考核年度被通报批评的,吊销其执法证件,并对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据《成都商报》 编辑:董春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