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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总获刑1年10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25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拒绝执行法院判决,还召集上百名员工围攻法院执行人员,昨天,“小红门”暴力抗法事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李光旭等8人在朝阳法院受审。最终,李光旭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和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庭审中,为保证开庭安全,法院特意申请动用了10余名持枪特警“保驾”。

  上午9时许,10余名特警手持微型冲锋枪,将8名嫌疑人押送至朝阳法院。从法院大门直到二层大法庭门口,一路均有特警端枪把守。庭审正式开始时,8名嫌疑人在16名法警的押送下进入法庭,警力比往日增加了一倍。记者注意到,旁听席上也坐了不少人,除了30余名武警外,全市各法院执行庭也均派人前来旁听。“主要是此案影响重大,为防万一,特别安排了武警和特警保卫。”一名法官告诉记者。

  法官核实了8名嫌疑人身份后,李光旭留在法庭最先受审。公诉机关指控他犯下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但被他一口否认。“当时我在外面,段经理给我打电话说来了一伙人,自称是法院的,要打开保险柜抢钱。”李光旭始终不正面回答他本人和员工做了什么。当公诉人问他“你们公司每天的营业额有多少,法院的执行案款又是多少”时,他表示流水平均七八万元,不过他的审批权只有800元。

  下午,法院对另一案件事实进行了审理。李光旭因怀疑员工黄某窃取公司的两箱药品,对其进行殴打致轻伤,并扣押黄某的现金、电话、货车等,逼迫黄某写下“两万元的欠条”。

  经过长达8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光旭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和妨碍公务罪分别判处孙红彦等7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1年6个月。

  宣判后,8人都表示不上诉。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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