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驾驶员须带电子信息卡 没有携带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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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40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真真、通讯员姚信民、张建勇)武汉交管部门昨日通报,该市中心城区驾驶员上路行驶即将实行携带电子信息卡的新规定。 对没有携带电子信息卡的中心城区驾驶员,执勤交警将依法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当场送达,同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持通知书和电子信息卡到违法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
目前还没有领取电子信息卡的中心城区驾驶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尽快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