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整治街头不规范用字 不用错别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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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4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海12月15日消息(记者陈俊 北海台苏媛)12月下旬,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将全面铺开,北海市日前专门发出关于整治街头不规范用字的通告。 通告要求,北海市的街头用字必须字形完好,不得出现残字、漏字观象,不得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体字、不得使用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不得使用自造简体字和错别字;文字书写须工整、易于辨认,横行书写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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