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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结果 洛阳推行五项承诺执法为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37 中国环境报

  (记者闪朝晖)

  本报讯为推动环境监察系统的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察的执法效能和服务质量,河南省洛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在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其中包括承诺市区接到投诉执法人员要在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对群众的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等。

  第一项承诺是要实现“四个一”:即12369一条热线保持24小时畅通,在市区接到投诉的环境执法人员要在两个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在农村乡镇的要在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环境执法人员对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对查处的每一个案件做到件件有结果,排污申报、排污收费“一个窗口”规范管理。

  第二项承诺是落实“三个一样”:即环境执法过程中大小企业一个样,国有、外资、民营企业一个样,外地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一个样。

  第三项承诺是坚持“五公开”:即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处罚决定机关、处罚措施;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部门。

  第四项承诺是坚持四项制度:即征求意见制度,每年一次征求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意见;便民工作日制度,每月设半天专门听取群众意见;亮证执法制度,环境监察人员每次执法必须出示环境监察执法证;现场执法回单制度,环境监察人员每次现场执法都由企业对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情况签署意见。

  第五项承诺是严格落实“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洛阳市环保局局长李双流说,通过积极推行“五项承诺”工作,不断增强环境监察人员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进一步促进环境监察机构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升环境执法和环保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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