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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扩大客车“户籍化”管理范围非营运客车也要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54 云南日报

  昆明对客运车辆实施“户籍化”管理了,昆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昨天发出通告:凡今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未到辖区交警大队进行“户籍化”登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交警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昆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全市9座以上(含)客运车辆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登记。但截至目前,仍有1046辆9座以上(
含)客运车辆未办理“户籍化”登记手续。对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希望,凡在昆明市登记注册但未办理“户籍化”登记手续的9座以上(含)公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必须主动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户籍化”登记手续;机动车所有人私自对车辆进行报废的,必须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交回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注册登记的地址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到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记者 王劲松 张扬 通讯员 焦 轩(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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