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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打死小偷如何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0:38 东方网-文汇报

  前些天的一个下午,本市徐汇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审理并宣判一起“抓贼致人死亡案”。死者母亲老泪纵横地哭喊:“我儿子即使做错了,也不该打死他呀!”旁听席上另一位老年妇女也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请救救我那两个可怜的儿子!”该案被告人兄弟俩抓贼致人于死地,被追究刑事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抓贼拳打脚踢不应该

  大吴、小吴(化名)兄弟俩来自安徽,在本市龙吴路上开了一家汽配店。今年5月12日一大早,他们正在店铺忙着,突然听见有人在喊“有人偷电瓶!”小吴扭头一看,见一名中年男子神色慌张地驾驶助动车离开店铺。小吴当即奋力追了出去。途中,中年男子慌不择路,在助动车撞墙翻倒后被小吴抓住。一个要逃,一个不放,两人扭打起来。这时,已报警的大吴赶到现场,弟兄俩将对方按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当时,许多围观者曾试图劝阻兄弟俩,当得知躺在地上的受害人是小偷后便不再吱声。等到民警赶到现场,中年男子已口吐白沫。待救护车赶到时,中年男子已心跳停止,没了呼吸。

  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庭上,公诉检察官出示了目击证人的证词、现场照片及法医鉴定,证明被害人是在被钝物(被告的皮鞋)反复击打后,颅脑损伤死亡。公诉人认为,尽管两名被告人的主观意愿不是致人死亡,但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共同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在这起案件审理时,死者的家属也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申请,要求大吴、小吴共同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5.8万元。

  大吴、小吴辩称:他们的店铺已不是第一次遭窃,抓小偷打小偷是出于本能和义愤,并没有想把人打死,现在是懊悔不已。

  严肃执法又要有利稳定

  审案法官罗涛已作了大量案外调查,他了解到死者家庭经济困难,家有70多岁的老母需要赡养。而被告人兄弟俩的家庭经济情况更加糟糕,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小孩需要抚养,目前已是债台高筑。

  既要严肃执法惩治犯罪,又要充分考虑法庭的教育功能,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和两个家庭的稳定。鉴于这个想法,法官说服了大吴、小吴的家人,使他们有了积极赔偿态度,以减轻法律对兄弟俩的惩处。经过东拼西凑,这一家终于在宣判当日交给了受害人家属10万元。

  最后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查两被告人系初犯,并自首,同时已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一定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大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小吴有期徒刑7年。

  本报通讯员侯荣康陈艳本报记者徐亢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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