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物20天未下暂扣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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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1: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飞)近日,杨先生向本报投诉:他在北郊纸坊村开了一社区回收站,11月20日左右,他生了盆火准备将一个收回来的铁疙瘩废品烤热,好拧下螺丝帽。红庙坡的城管执法人员来了后,以他焚烧垃圾为由将铁疙瘩收走,没下暂扣单,叫他去执法中队解决问题。后来执法人员要罚1000元,他拒绝签字。12月初,城管执法人员又强行拉走了他停在门前的三轮车,他未接到暂扣单。
12月11日,记者在莲湖区执法局执法七中队见到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上面写着处罚原因是“在人行横道焚烧垃圾”,依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罚款1000元整。执法文书下发的落款日期是11月21日。处罚告知书下发距今已有20多天,还没有给当事人开暂扣单吗? 七中队姜队长承认,没有下暂扣单,原因是当时杨先生阻碍执法,下不成暂扣单,但告知杨先生前去执法中队处理。当着姜队长的面,杨先生称自己去了几次,没找见到回收站执法的人员。 记者咨询了西安市城管执法热线12342,对方解释说:如果执法时暂扣物品,应该当时就下暂扣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