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停车 打瞎别人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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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1:0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在停车场停车非但不付费,还将值班人员眼睛打瞎。酒后闹事的朱某近日被判3年徒刑,缓刑4年。 今年6月5日晚上,朱某跟朋友在一家酒店吃饭,饭后去酒店停车场取车。因为喝了些酒,几句话不合,朱某就与停车场值班的浦某发生了争执,看到对方不让步,朱某借着酒劲,跟同伴徐某(在逃)对浦某一顿拳脚,致使浦的右眼巩膜破裂伴眼内容脱出,后经法医
包河区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伙同他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考虑其归案后积极地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以上判决。 (君玲 子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