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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少儿大病、住院有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2:29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15日电(记者 仇逸)上海市红十字会、教委、卫生局14日联合宣布: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已完成从户籍向地域的“大扩容”,居住在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也可享受。学龄前儿童只要每学年交付60元、学龄期少年每学年交付50元,凡生病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50%;遇白血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门诊,也可报销50%,最高每年可获10万元医疗费用。

  1996年,上海在全国首开少年儿童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互助保障的先河,联合创建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即少儿住院互助基金。10年来,基金从原有的中小学在册学生和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学龄前儿童,经过不断扩容,目前已覆盖到上海市学龄前的残疾儿童、“外来媳妇”生育的学龄前子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在册学生以及全市领取残疾证、未入学的残疾未成年人和引进人才学龄前子女。同时,港、澳、台地区和外国在沪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也可自愿参加。

  截至2006年8月底,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累计为72.5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医疗费用达5.8亿元,其中为3.25万人次患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肾移植前透析和肾移植后抗排异五大类疾病的少儿,共支付医疗费用7500多万元,为50多万人次患肺炎、胃肠炎等常见病、多见病的住院少儿支付医疗费用2.1亿多元。同时,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支付比例,也从过去医疗总费用的30%、40%,增至50%,最高支付限额也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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