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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赃行为超过两次 责任人将被处劳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2:46 法制晚报

  收赃行为超过两次 责任人将被处劳教

  本报讯 (记者 张盈)昨天,市公安局通报“反销赃”专项行动一个月的战果,警方通报,专项行动一个月以来,警方收缴贵重金属达8000余公斤。

  据统计,市公安局自11月10日开展“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一个
月收缴贵重金属8000余公斤、数千辆涉嫌被盗自行车、涉嫌被盗手机等物品,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00余名,端掉违法犯罪窝点70余个。

  据了解,警方采取逐一走访的方式,对全市二手回收市场进行摸底并登记备案。

  据了解,一旦出现收赃现象,将被纳入警方“黑名单”,收赃行为超过两次将对责任人处以劳动教养,同时警方还将与工商部门联系,注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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