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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 深夜上门杀死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2:49 法制晚报

  借钱不还 深夜上门杀死债主

  同时掠走借款合同 盗窃部分财物 凶手被处极刑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高志海)某报社新闻事业中心 40岁的待聘人员岳峰不能及时归还欠款,为抹掉债务,他竟杀死债主掠走借款协议。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已对
其执行死刑。

  2001年12月,岳峰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2005年二三月间,岳峰数次向姜某、于某夫妇借款共计23万元。因岳峰未按要求及时归还欠款,于女士欲到岳峰的合作单位找相关领导反映情况。

  为避免此事发生,岳峰于2005年7月14日晚,驾车到姜某、于某夫妇家中给姜先生进行解释。后岳峰起意掠走有关借款的协议,遂将姜某、于某夫妇杀死。

  为掩盖罪行,岳峰将两人尸体拖至厨房,打开天然气灶,意图制造两人死于天然气中毒的假相,并将借款协议、于某的移动电 话及钥匙包等物品窃走。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岳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后又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且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

  据此,判处岳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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