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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豪江振尧沉尸案”宣判 第5名罪犯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3:29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广东富豪江振尧沉尸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判决,漏网5年的刘明活被以绑架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354190.78元。

  2006年2月7日,拾荒汉李某到广州市白云区和龙水库附近捡垃圾,在和龙水库西侧,见到距离岸边约70厘米的水里有一个生锈的铁油桶,后来发现是一个由水泥、石灰灌注在
一个铁制油桶内的尸体。2月27日,白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向5年前被绑架失踪的富豪江振尧的家属送发通知:此尸体正是被绑架失踪5年之久的江振尧。

  虽然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但涉及该案的4名罪犯已先后落网并被法院判刑。这个新的情况出现后,一直没有放弃侦查此案的白云警方成立专案组,迅速抓获了逃脱法网5年之久的第五名罪犯刘明活。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刘明活行为构成绑架罪,并查明其另犯一宗绑架罪名,遂以绑架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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