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西游客与海南眼镜蛇"接吻"被咬伤 切开喉咙保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5:31 广西新闻网

  广西游客前几天只身来琼旅游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海口市解放军187医院普遍外科503号病房时,秦某正躺在病床上打吊针。刚动过手术的他身体十分虚弱,加上手术部位在喉咙处,说话很不方便。当记者和他交流时,他多数用点头或摇头来回答。

  据了解,秦某今年31岁,是广西人,目前是广西一家企业的业务骨干。秦某上高中时就喜欢上海南岛,对这个海南岛的美景神往已久。参加工作以后,他一直寻找机会来海南旅游,由于工作太忙,游海南的愿望迟迟未能实现。

  目前广西的天气已变冷,而海南却仍温暖如春。几天前,轮到秦某公休,于是,他借着这个机会,只身来到海南游玩。

   兴隆景区:毒蛇咬伤玩蛇者却无恙

  来到海南后,秦某先游览了海口、琼海等地的景区。

  12月11日下午4时许,一位姓李的导游带着秦某参加的旅游团到万宁兴隆。在兴隆某景区里看玩蛇表演,玩蛇者将几条眼镜蛇绕在脖子上,毒蛇在身上慢慢游走,并不断地吐着舌头,精彩刺激的表演赢得游客们的阵阵掌声。

  玩蛇者表演了约10分钟后,又抓起一条稍大的眼镜蛇,用手臂持续挑逗这条毒蛇。被激怒的眼镜蛇狠狠地在玩蛇者的手臂上咬了两口。玩蛇者被咬后竟安然无恙,游客们再次报以热烈的掌声。

  与蛇亲吻:游客被毒蛇咬伤舌头

  玩蛇者表演了蛇咬手臂节目后,便向游客推销起了蛇药,称吃了他配制的蛇药,被再毒的蛇咬伤也没事。有的游客在他的劝说下买了一些蛇药。随后,玩蛇者提议,游客可以与他的眼镜蛇“亲吻”拍照留念。玩蛇者一再保证,与蛇“接吻”绝对安全,就算被蛇咬到吃他的蛇药便会没事。

  对于这种惊险刺激的与毒蛇“接吻”游戏,在场的大多数游客都不敢参与。导游见无人配合,便在一旁唆使游客,希望大家把握机会,拍张精彩的照片作留念,也算不枉来海南旅游一回。秦某见状,觉得与毒蛇亲吻也挺好玩的,于是便自告奋勇要与眼镜蛇“接吻”。

  就在秦某张开嘴巴贴近眼镜蛇准备与之相吻的瞬间,该眼镜蛇兽性大发,在秦某的舌头上狠狠地咬了一下。

  蛇毒发作,游客病危送海口抢救

  秦某被眼镜蛇咬到后,感到一阵钻心的痛,由于紧张他感到头一阵晕眩。导游和玩蛇者赶紧冲了一包蛇药给他服下,并安慰他不会有事的。

  过了10多分钟后,秦某出现中毒现象,他的舌头发麻,嘴部和咽喉部逐渐肿大,呼吸越来越困难。看着秦某服过蛇药后,伤情却变得危急起来,导游和玩蛇者开始慌了。经过商量,导游决定马上将秦某送往海口的大医院抢救。

  12月11日晚7时07分,经过1个多小时的紧急运输,秦某被送到海口市的解放军187医院。

   切开喉咙,施手术保住伤者性命

  记者从187医院了解到,当秦某被送到该医院时,伤情已相当危急,受蛇毒的影响,他的咽喉部肿得很大,并挤压气管导致无法呼吸。“秦某要是再晚半个小时送到医院,只怕性命都保不住了。”187医院主治医生说。医院马上对秦某施行急救措施。经几位专家诊断,只有对秦某施行喉咙切割术才能确保他呼吸顺畅,否则他将被活活憋死。经过几个小时的喉咙切割术,秦某的命保住了。

  据介绍,秦某的舌头被眼镜蛇咬伤后留下两个牙印,牙印深为0.3厘米,两个牙印间隔0.5厘米。秦某的主治医生说:“眼镜蛇咬到舌头上,由于血液循环较快,中毒症状马上就会体现出来,这与蛇咬到手臂上的效果是不一样的。”

  伤者现状:伤情严重未脱离危险

  187医院的有关医生告诉记者,秦某经过手术治疗后,虽然使其呼吸顺畅保住了性命,但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需要住院继续治疗和观察。

  由于秦某的手术部位在咽喉处,这对他吃饭、说话都带来不便,医院希望导游或旅行社尽快联系他的家人来海南,这样对患者的照顾、病情的恢复会更有利些。

  据医院初步估计,秦某至少得住院治疗半个月以上,所需医疗费几万元。目前,秦某的医疗费暂由导游和旅行社垫付。医院担心秦某的后续医疗费会难以保障。

  旅游投诉中心:此事不属于管辖范围

  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接待秦某的是海口五指山路的一家旅行社。当记者试图向该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及导游了解秦某被毒蛇咬伤的有关情况时,他们都说“不知道”。

  记者在病房里采访秦某,一位导游模样的青年男子几次过来进行阻止。该男子还多次找到187医院的医生,叫他们不要向记者介绍秦某的病情。

  记者将游客秦某在景区被毒蛇咬伤一事向省旅游投诉中心反映,希望旅游投诉中心对秦某提供帮助。该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却说,这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如果游客有意见,可以等到伤愈后再亲自到旅游投诉中心投诉。

  律师说法:景区和旅行社都应担责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组织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秦某的人身损害是由于景区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景区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行活动,已经与旅行社形成旅游消费服务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及当事人自己的约定,旅行社应为秦先生提供安全、舒适的旅行环境,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应享受到周到、安全的服务。如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使自己受到损害的,这就表明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向消费者赔偿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秦先生因在旅行途中发生伤害事件而使自己受到损失,他既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向景区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侵权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