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板栗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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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2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孙溢苹)今后,不是密云产的板栗如果再标上“密云甘栗”字样,将被视为侵权,即使是密云县本地生产的板栗不符合质量要求,也不能使用“密云甘栗”的正式商标。笔者近日从密云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正式授权密云板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今后市场上出售的密云板栗将拥有自己的专有标志。 今后使用“密云甘栗”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证明商标的,须经密云县农业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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