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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3万装修了别人的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8:13 潇湘晨报

  

花费3万装修了别人的房

  12月15日,唐女士指着身后还未装修完的房子说,她当初买的房子是德馨园J7-303,结果物业派给她的房子是J7-403。图/记者鲁皓

  本报长沙讯唐敬满心欢喜地开始装修新房,快一个月的时候,有人敲开了她家的门
。“这房子是我的。”来人告诉唐敬。

  唐敬蒙了:自己投入3万余元正在装修的房屋竟另有主人。购房的发票和其他凭证还在,而且是物管员带自己进的门,钥匙上明明写着303室。但待其仔细一查,还真发现自己正装修的新房不是303,而是403,她自己的房子应是脚底下的那一间。

  2006年5月23日,唐敬与德馨园开发商签署协议,购买该小区J7-303房,在一次性付款15万余元后,商定于10月31日交房。

  31日上午,唐敬凭有效凭证,到德馨园物管部门——长沙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接房,一位姓文的物管员将其带到了J7栋,直奔中间单元的一个楼层,在打开房门和交代完注意事项后,文某将5片钥匙交到了唐敬手中,钥匙上标明是303室,唐在确认钥匙能将门打开后也就没有多想。

  自11月2日起,唐敬着手进行装修施工,据其称前后已投入装修费用3万余元。在装修即将进入尾声的时候,11月28日下午,一男子走进正在热火朝天装修着的房屋。“他告诉我说这房子是他的,房号是403。”唐敬这才知道,该男子才是403房真正的业主,而自己的303号房则在楼下一层。

  唐敬马上找到物管部门,经核实,万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认是物管员失误所致,错把403号房当成了303号房,钥匙上的标记也弄错了。唐敬当即向物管提出,要求重新回到303住房,并由于物管部门失误,其在403室装修时所投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物管部门承担。

  “但物管方面不同意,只愿意承担5000元费用,而让我继续住在403室。”唐敬说,当初购房时之所以选择在3楼,是因为家中有个84岁的老父亲,“再上一层会给老人家行动带来很大的不便。”

  “明明我买的是303号房,却将403号房交付给我,”唐敬认为,工作中出现失误的物管部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麻烦的还不仅是唐敬,原403业主也坚持不同意住进303号房,三方初次协商不欢而散。

  昨日稍晚时,德馨园售楼部经理张安向记者表示,确实是房管员失误,错把4楼房间当成3楼交付给业主。张称目前正协同开发商和业主处理此事。

  记者张平平 实习生许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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