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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4人 潜逃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只因生活琐事积怨,竟然纠集他人持械连续杀害4人,重伤两人。作案后潜逃外地长达十年之久,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于今年2月和6月先后落网的被告人陶建选、王治国昨日在法庭受审。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陶建选与被害人陈军利同为雁塔区金乎沱村村民,双方曾因盖房等琐事积怨。1996年2月13日晚11时许,被告人陶建选、王治国伙同王军利(另
案处理)经预谋,携带匕首、木棍等作案工具窜至陈军利家院内,由被告人王治国持木棍驱赶陈家的狗,被告人陶建选伙同王军利持匕首等闯入陈家屋内,将陈军利及其妻子孙彩蓉、其子陈方、其父陈纪堂杀害,并将陈军利之母孙月琴眼睛刺伤,当时在陈家作客的村民吕福会也被砍伤。经法医鉴定,陈军利系被他人用钝器打伤头面部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孙彩蓉系被他人用钝器打伤头部并用锐器刺伤心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陈方系被他人用锐器砍伤头面部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陈纪堂系被他人用钝器打伤头部致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孙月琴、吕福会之损伤系重伤。

  作案后,两被告人陶建选、王治国潜逃外地长达10年之久,2006年2月1日被告人陶建选落网,6月5日王治国落网。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陶建选、王治国与被害人只因生活琐事之怨,竟起杀人之心,纠集他人持械连续杀害被害人一家4人,重伤两人,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二被告刑事责任。

  在昨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当庭展开辩论,市中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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