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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手机拍照 街办带回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0:0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昨日,一小伙因为拍摄街办工作人员执法照片,被街办人员强行带回街办,接受处理。

  20岁的小方向本报投诉称:昨日中午12点多,他看到韦曲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正在清理占道经营时,掀了一位老人的摊子。他就用随身的手机拍下这些人的行为。结果,街办工作人员见他在拍照就抢过手机,并有两人把他强行带上车拉到了街办。

  到了街办的一间办公室,工作人员先发给他一些资料让他学习,后删掉了他手机里包括私人照片在内的全部照片,还从他身上搜出证件,记下了他的相关证件号码。在大约半小时后,这些人才放他回家。

  记者来到韦曲街道办事处。街办爱卫会负责人姚某告诉记者,上午他们在西崔家庄正常检查占道经营,经常和他们打游击的冯治安又占道卖水果,他们上前取缔。结果旁边一个小伙在一边拍照。他们一名工作人员质问这小伙是哪个部门的,小伙说他们不应该收老汉东西。工作人员问他要工作证,小伙没有。问他拍照的目的是啥,他也不说。姚说:“他拍照带有煽动性,导致周围近百名群众围观、起哄,为了防止事态失控,我们把他带回街办。”

  就此事,记者询问了致易恒律师事务所的朱彦臻。朱律师表示,除国家保密单位、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公民有拍照的权利,而根据《宪法》,公民也都有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街办带走小方的行为,属于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记者赵辉莫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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