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一名老赖被判拘役四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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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0:2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自称无力赔偿,却暗地向他人发放高额利息贷款。昨日,铜山县徐庄镇村民李某被严惩。法院不仅执行了其全部赔偿欠款,同时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1998年5月28日,李某交通肇事致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一村民死亡,被贾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令其赔偿死者家人经济损失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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