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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一名老赖被判拘役四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0:20 扬子晚报

  本报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自称无力赔偿,却暗地向他人发放高额利息贷款。昨日,铜山县徐庄镇村民李某被严惩。法院不仅执行了其全部赔偿欠款,同时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1998年5月28日,李某交通肇事致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一村民死亡,被贾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令其赔偿死者家人经济损失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法
院根据受害者家人的申请依法强制执行,但发现李某家中没有值钱的家当,而且数次传唤李某时,其都主动背着行李到法院,称生计无着宁愿被拘留,致使该案长达六年不能执行到位。今年8月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法院依法对李某家进行搜查,意外发现其在拒绝赔偿的同时却向他人放贷79680元收取高额利息的凭据,铜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洪伟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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