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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变身飞贼泅水被抓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0:20 扬子晚报

  本报讯因代理某品牌酒经营不善,泰兴市溪桥镇居民陈某竟变身“飞车党”,抢人钱财。12月15日,被泰州市高港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据了解,陈某今年28岁,从事某品牌酒的地区代理,几年前就成为当地众多“酒行老板”之一。然而,因经营不善,酒行亏损了数万元,最后连店铺租金都缴不上。为维持酒行经营,他决定铤而走险。今年8月29日下午,陈某驾驶一辆“本田125”型摩托车,在高港
区春江路上抢下一单身女子手提拎包后,迅速逃跑。当逃至该区口岸车站转盘处时,恰巧遇上接报后赶到的民警。陈某慌忙弃车向路东逃窜,并跳入路东侧的一水沟内准备泅水逃跑,被在后紧追不舍的民警和在场群众一举抓获。归案后,陈某还交待了另外三起抢夺单身女子手提包的事实。(蒋琳万长荣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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