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变身飞贼泅水被抓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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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0:2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因代理某品牌酒经营不善,泰兴市溪桥镇居民陈某竟变身“飞车党”,抢人钱财。12月15日,被泰州市高港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据了解,陈某今年28岁,从事某品牌酒的地区代理,几年前就成为当地众多“酒行老板”之一。然而,因经营不善,酒行亏损了数万元,最后连店铺租金都缴不上。为维持酒行经营,他决定铤而走险。今年8月29日下午,陈某驾驶一辆“本田125”型摩托车,在高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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