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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菜谱 侵权判赔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8: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眉法宣黄桂云记者涂劲军)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四川真彩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彩公司)和四川禾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田公司)将别人设计的菜谱用于自己的宣传资料上,结果两公司均被告上了法庭。近日,眉山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判决禾田公司立即停用原告创作的菜谱,并刊登声明赔礼道歉,同时判决两被告赔偿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赵跃军从2002年起探索创作了以藤椒油为主要调味品的系列菜谱,并于2005年获得四川省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后来,原告发现禾田公司在生产销售藤椒油过程中,在宣传中使用了自己创作的菜谱。对此,原告要求禾田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要求禾田公司赔偿损失50万元。

  法院认为,原告享有该菜谱著作权,真彩公司在接受禾田公司的委托为其制作宣传资料时,未经原告许可而使用了原告创作的藤椒油系列菜谱,有剽窃的行为,对原告的著作权构成了侵害。禾田公司作为该宣传资料的实际使用者和受益人,且具有审定、修改权,但未尽到其义务,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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