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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眼”提醒市民摒弃“瞬间恶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11:30 今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 尚谨 记者姜樾 吕献峰)昨天,本报“文明之眼”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活动新开设了“有话说”栏目,热心读者纷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5070666,讲述他们对交通不文明行为的看法,同时也提出了不少改善交通的好建议。

  所拍照片曾经被“文明之眼”采用过的读者张致呈在来电中表示,他在天津市团市委青工部工作,在看到交管局、《今晚报》、市驾协、《交通周刊》和市摄协共同举办的举
报交通违法活动后,感到很有必要,十分赞同。于是,平时爱摄影的他立即找出家中的照相机并随身携带。活动开始至今,张致呈几乎每天都要往驾协送自己抓拍的交通违法照片。在张致呈看来,违法停车很多是明知故犯。比如,道路不允许停车的地方,交管部门都设立了交通标志牌,能看懂交通标志牌的人就应知道哪些地方不允许停车,可是偏偏却要停车,对此情况,交管部门应当从严处罚。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的学生刘阳来电讲述道,他经常乘坐学校的校车,拥挤不堪的情况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尽管按规定,校车的乘车人数为22人,可每辆车都要坐上近40人。每当校车途经收费站时,司机都要让学生低下头,怕被交警看到。这种状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实在太危险了。在报纸上看到“文明之眼”的举报活动后,他就决心把校车超员的问题抓拍下来,希望能引起学校的注意。活动参与者王洁和白澜先后致电,都提到了机动车违法停放、停靠和路口临时变道的问题。他们认为,交管部门应该加强对长途客运机动车随意停车招揽乘客的管理,同时,应对在路口抢行、变道的行为予以重罚。他们觉得,在行车人、行路人养成“自觉习惯”之前,需要有一种“外力”对那些不懂得文明交通的人进行“培养”。还有很多读者在来电中表示,希望“文明之眼”能够长期进行,因为报道、曝光和交管部门的处罚长期配合能帮助城市交通进一步良性发展,提醒市民摒弃“瞬间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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