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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 教育部两名驻港官员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13:12 法制晚报

  将公款借给不了解真实资信的公司 导致港币2866万元被诈骗

  玩忽职守 教育部两名驻港官员获刑

  本报讯(记者 李奎)教育部外派官员陶某、王某在担任(香港)华教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部经理期间,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难以追回。

  近日,二人均被市一中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据了解,今年71岁的陶某捕前是华教公司董事长,今年51岁的王某捕前是该公司财务部经理,二人均是教育部的外派干部。

  1995年5月至8月,陶某和王某未对香港坚鸿国际有限公司真实资信状况进行调查了解,且明知担保公司系坚鸿公司关联公司的情况下,仍然决定华教公司与坚鸿公司签订名为购买电脑实为借款的合同,将华教公司的公款借给坚鸿公司,导致港币2866万元被诈骗,至今尚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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