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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化妆品货到运费涨托运单20元变成1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2:30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何兴丽

  本报讯6日,记者接到哈市道外区读者小周的投诉,称其在道外区滨江街一家货运站托运了四箱化妆品,当时讲好并在托运单上写明运费20元,可是货到后收货方看到的竟是120元的托运单据,小周只好先让收货方垫付了运费,然后再还给对方。7日,记者就此询问该货运站工作人员,对方称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或者是复写纸有问题,也可能是看错了单据。

  据小周介绍,她在道外区一家化妆品公司工作。4日中午,她受老板嘱托和一个拉货的老大爷一起到道外区滨江街一家货运站,为双鸭山客户托运了四箱化妆品。来到货运站后,工作人员要价4件货品50元,小周听说按规矩每件才5元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对方同意每件5元,一共20元钱,并开出了“货到付清20元”的托运单,一式三联,小周拿了第三联。

  5日下午,四箱化妆品被送到双鸭山。客户去取货时,工作人员却拿出“货到付清120元”的托运单,声称小周已付了20元,向客户索要未付的100元托运费。于是,客户气愤地打电话质问小周。无奈,她只好先让客户垫付了100元托运费把货取走,然后自己再把钱邮寄过去还给客户。

  6日晚,越想越气愤的小周向记者投诉了此事。记者看到,小周所持的“哈市滨江中联快运托运单”上写着“运费付法:货到付清20元”的字样,“明明是20元,怎么变成120元了?而且还说我付了20元,剩100元。当时,我根本没付钱!”小周说。7日早上,记者就此事询问了该货运站工作人员,对方称可能是工作人员疏忽或者是复写纸有问题,也可能是看错了单据。

  7日下午,货运站一位姓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周只是打过电话,但没有拿着票据来此核对,他坚持说货运站的第一联收据写的是“运费付法:货到付清120元”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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