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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假协议证明 诈骗千万元车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3:02 法制晚报

  用虚假协议证明 诈骗千万元车贷

  本报讯 (记者 李奎)刘某和曲某使用虚假购车协议、伪造收入证明等手段,先后诈骗了工行昌平支行个人汽车贷款上千万元。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判决,刘某被判无期徒刑,曲某被判6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2003年6月间,刘某使用虚假的购车协议书、购车人收入证明等材料,与工行昌平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骗取汽车贷款人民币98万元。同年9月和10月,刘某再次用相同的手段,从工行昌平支行骗走680.4万元。

  2003年10月,刘某和曲某合作,又骗走了工行昌平支行的294万元车贷。案发后,尚有大部分贷款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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