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青年为义气窝藏朋友 不懂法导致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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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5:2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12月18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么惠君)一位“慷慨大方、助人为乐”的男青年近日被宁波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窝藏罪批准逮捕。 经查,今年10月29日晚,该男青年的朋友李某在歌舞厅与人发生争执,用刀将他人刺伤致死后,逃至该男青年处求助,该男青年为防止其朋友李某被警方抓获,当即拿出10000元帮助李某出逃,并连夜将李某送到宁波。
该男青年看似“义气”的行为直接妨害了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实际害人害己。假如该男青年劝李某自动投案,那么不仅会使其朋友李某有了“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理的情节,而且自己又履行了支持、协助、配合司法机关活动的公民义务,为人为己、为公为私,何乐而不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