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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死刑案件二审首次在宁波镇海法院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15: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2月18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 通讯员杨兴喜)日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向某杀人一案,这是自今年6月1日起全浙江省法院实行死刑案件二审全部开庭审理以来,浙江省高院首次在宁波镇海法院开庭。

  去年1月6日凌晨,被告人向某为报复在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样样红”洗头房内殴打其女友的袁某,打电话纠集了金某等人,携带刀具、铁棍等作案工具,一同向袁某实
施报复行为。被告人向某敲门进入“样样红”洗头房后,率先持刀朝被害人袁某的头部砍去,然后其他几人与其一同在被害人袁某的头部、躯干、四肢等部位连砍三十余下,致使袁某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向某无视法律,为泄私愤产生报复恶念,竟纠集众人持刀故意杀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故于今年9月12日依法判定被告人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向某以对方也有过错及自己有精神病为由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审判人员在向某的关押地法院——宁波镇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二审的审理过程中,针对被告人向某是否患有精神病及其是否有重大立功情节等问题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辩论,本案二审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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