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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父亲杀死女友焚尸灭迹 凶手交代父亲罪行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0:54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女友欺骗了自己,还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24岁的贾宏山与父亲贾凤军合伙将比自己大9岁的女友何某杀死并焚尸。昨天,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贾宏山死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凤军14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

  

伙同父亲杀死女友焚尸灭迹凶手交代父亲罪行判死缓

  贾宏山父子被押上法庭。高志海/摄

  作案时,贾宏山只有23岁。据他交代,他与女友何某已经交往了4年,2001年10月,他俩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他还常让何某在家里留宿。2002年,他发现何某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子,两人随即分手。分手后,何某仍经常打电话给他,何某告诉贾宏山她会离婚和他在一起。贾宏山陆续将自己的全部积蓄8万多元给了何某。另外,何某还当着贾的面向贾父借了3万元。

  “可是我等了三四年,她一直没有离婚。”贾宏山说,彻底死心后,2006年3月7日17时许,贾宏山指使其父贾凤军驾车将何某带到密云县一涵洞附近将何某杀死。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贾宏山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但念其能供述其父的犯罪事实,因此决定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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