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杨义巢胜诉“肉麻”短信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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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04:45 新京报 | |||||||||
■“导演杨义巢诉女演员胡肖琼侵犯名誉权”追踪 法院认为短信不足以认定性暗示;胡肖琼被判删除博客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1万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韩萌)昨日上午,“导演杨义巢诉女演员胡肖琼侵犯名誉权”
案在东城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胡肖琼败诉,在判决生效七日内删除博客上涉及杨义巢的文章,在博客上赔礼道歉,并赔偿杨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此案关键证据是法院调取的杨义巢发的“肉麻短信”。法院认为,杨义巢在短信中说“是忙啊,但不妨碍想你啊”、“不想出去,想你进来!” 等短信,从一般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评判,部分用词较为亲昵,语句晦涩,可能使人产生歧义,但尚不足以认定杨义巢向胡肖琼发出了性暗示。 另外,胡肖琼在博客上发表《不得不这样吗?》、《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等6篇文章,称杨义巢多次邀请她陪酒取悦他人,以发生性关系换取角色等说法证据不足。文章发表后,引起一定社会反响,导致大量民众对杨义巢作出负面评论,杨的人格因此而受到贬损。法院为此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胡肖琼原定要亲自出庭,但临时有变,只守候在保利剧院等候判决结果。她的律师舒红梅当庭表示上诉。 杨义巢的律师在宣判后拨通了杨的电话。得知结果后,杨义巢语气中显得很高兴,表示诉讼目的已经达到,将把1万元赔偿金捐献给希望工程等公益事业。 ■ 事件回放 2006年8月24日,女演员胡肖琼在博客上发表题为《不得不这样吗?》的文章,称导演杨义巢多次让她陪酒取悦他人,并给她发“肉麻”短信,以上戏为条件,暗示与她发生性关系; 数天后,杨义巢在博客上发表题为《不得不说的话》的文章,对胡肖琼的指责进行反驳。杨的律师同时发表声明,要求胡道歉; 9月11日,杨义巢将胡肖琼诉至东城法院,要求胡删除博客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100万元; 同日,胡肖琼再次在博客上发表文章,称一位名为呙丹的女演员也曾受到杨义巢性暗示; 9月13日,东城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