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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漏洞骗点卡 俩网民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30 法制晚报

  利用漏洞骗点卡 俩网民被判重刑

  本报讯 (记者 李奎)丁某和臧某因利用程序漏洞大肆骗领网易点卡,获利达36万余元。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对本市首例诈骗点卡案作出终审判决,丁、臧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半和11年。

  经审理法院查明,去年9月至10月间,丁某和臧某使用窃取来的ADSL账号和密码,利用网易公司与网通公司赠送点卡活动中未对ADSL用户是否申领过点卡进行核实的程序漏洞,反复申领点卡。两人共骗取网易公司100点一卡通点卡(价值人民币10元)57331张,共计价值人民币573310元。

  后来,两人通过网络将上述点卡卖出,共获利人民币3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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