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报复村民 引发命案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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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3:33 法制晚报 | |||||||||
村民反映土地被违规使用 联名提议要求罢免干部 双方产生矛盾 村支书报复村民引发命案被判无期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因村民对村里的工作不满,原通州区马驹桥镇古庄村党支部书记刘富奎授意他人对村民曹某进行报复,结果致人死亡。今天上午,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
其他6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到4年半不等。8名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37万余元。 被害人曹某的儿子和代理人来到法庭,头一直低着,情绪低落。穿着红色号服的刘富奎被带进法庭时,笑着对旁听席上的亲属点头,坐在被告席上,他还扭着头望着旁听席上的亲属和朋友。 宣判后,旁听席上的家属哭出了声,而刘富奎脸上也不再有笑容。 案件回放 2004年底,古庄村村干部通知村民,从2005年12月开始,整个古庄村要整体往西搬迁,有耕地留下来搞开发,搬迁每人补助4万多元。 从去年2月份开始,51岁的曹某就被村民们选为古庄村村民代表牵头人,带领村民到相关部门反映村里的土地违规使用问题。 2月28日,185名村民联名提议罢免刘富奎等干部。去年5月,工作组进入古庄村调查。曹某在工作组和村民代表的讨论会上宣读了刘富奎违反的7条法律,由此双方的矛盾加深。 2005年5月初,刘富奎勾结并指使刘凤海对曹某进行报复。2005年5月10日22时许,当曹某回家时被人殴打致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