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希望讨个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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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17:22 南方人物周刊 | |||||||||
我只希望讨个说法 人物周刊:什么原因促使你写那篇文章? 曾延华:写那个文章前,我曾经好几次就相关问题与医院领导进行口头交流,但没有任何效果。去年年底,我又两次写信给医院相关领导,反映所在科室的医疗质量问题,可仍
而且,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医疗上违规的事情更越来越离谱。学术论文造假,依然被列为科技成绩,陈建良还被评为优秀党员,但实际上在我们科的党支部投票中,优秀党员的人选并没有他(出示同支部其他党员签名的证明)。在连连碰壁之后,我只能借助网络的力量,希望让更多的人知道医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人物周刊:写那篇文章时,你是针对整个体制还是陈建良这个人? 曾延华:原来完全是对事不对人的。我在那篇文章的开头就写到了:“无可奈何的我徘徊到网络自由论坛来试试,看能否唤起公理和公论,看能否唤起谁来切实和认真地对待涉及到人命关天的医疗行业的问题。” 人物周刊:你那时有没有想过会成了被告? 曾延华:完全没想过。那时我觉得我说的都是事实,没什么问题。一直到一审时我都这样想,所以我连辩护律师都没请。 人物周刊:但现在的情况是,这个事件演变成了你和陈的“二人转”。 曾延华:这是我们医院的策略。医院害怕说是医院的问题,因为他们监管不力。他们不光推卸责任,还包庇对方,我在收集证据时需要相关的文件和病历,他们就故意不给我,所以一审我才会败诉。 去年我们医院的“天价医疗费”事件(去年12月9日,继哈尔滨550万元天价医疗费事件之后,央视《东方时空》等媒体又报道了深圳市人民医院的同一类型事件,120万医疗费后被查实有几十万元属于乱收费)被媒体曝光了,现在又发生这样的事情,医院的领导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影响,都劝我不要继续打官司了。 人物周刊:有人说,你是因为要竞争科室主任,才这样攻击陈建良的。 曾延华:扯淡!我们科室有规定,科室主任的年龄要在50岁以下,我已经53岁了,根本就不可能为了这个。而且我早就说过,对这个位子,我从前没有兴趣,现在和将来也不会有。 人物周刊:你们以前有过什么矛盾吗? 曾延华:没有。我是去年才来到科室的。但有过这样一件事,有段时间,我们科室中有人说,我和另一个姓陈的同事造谣,私底下跟他的病人接触,说他的坏话。那时我觉得莫名其妙。后来,同科室有一个同事跑到我面前鞠躬,说散布我造谣的事情是他做的,但同时暗示这是陈建良要他做的。(记者采访了那位姓陈的同事,他确认了此事) 人物周刊:你和陈建良在事前和事后有过交流吗? 曾延华:没有。我们是同一科室,但不是同一小组。在他告我之前倒是发生了一件事,有一次科室会议,他抓着我的胳膊狠狠地说:小心你的脑袋和胳膊。 人物周刊:你们起过冲突? 曾延华:不是冲突,是他威胁我。这个当时我们医院保卫科还有备份的。 人物周刊:接下来的二审,你觉得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曾延华:(连连摇头)我现在压力特别大。法院不进行取证,我只能一个人找证据,医院又拒不提供收费的证据和相关的材料。没有法庭认可的证据,可能又要败诉。 人物周刊:如果败诉,还会继续上诉吗?你希望得到一个怎样的结果? 曾延华:如果失败,我还会告上中央。我只是希望讨个说法,证明我所说的都是事实。 人物周刊:你觉得是什么原因造成医疗卫生行业的弊端? 曾延华:首先是缺乏制度监管;其次是上层权力的无限扩张。权力是无限的,没有控制、没有监管,肯定会出问题。 人物周刊:将来打完官司后,有什么打算吗? 曾延华:应该还是出国吧。但也说不定,如果同事都不希望我离开,我也可能会留下来,有这么好的同事,太难得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