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胜关长江大桥项目打“预防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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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3:2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赵春 记者 帅勇)日前,浦口区检察院与中铁大桥局四公司签署《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协议》,对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建设开展专项预防。 大胜关长江大桥是国家重点工程,也是南京铁路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集铁路高速、城市轻轨于一体,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
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郑侃介绍说,他们近年来在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重大工程如果不做好预防工作,容易导致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据此,浦口区检察院决定,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编辑雨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