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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整治房地产市场违规企业资质年审难过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4:12 中国西藏新闻网

  李军

  目前,西藏房地产中介市场有15家房屋中介机构集中在拉萨市区,主要从事房地产咨询、二手房代理买卖、租赁等房地产初级经纪活动。多数经纪企业由于都是简单的信息交换,为降低费用和简化手续直接收取佣金或看房费等,基本都未签订经纪活动合同,产生纠纷的隐患很大。日前,区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制定了整顿和规范拉萨市房地产二、三级
市场试点工作意见并狠抓了落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治区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对全区34名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已对符合要求的两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了房地产中介资质,其余未达到要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将按照规定对其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将清理出中介服务市场。

  为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杜绝商品房买卖中出现合同欺诈或合同中的

霸王条款,自治区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会同自治区工商局,结合西藏实际,规范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目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已要求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强制执行,在今后的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使用自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为确保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针对西藏房屋租赁市场中出现的市场混乱问题,自治区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起草和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城镇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并已顺利出台。同时还会同自治区工商局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了规范,目前《房屋租赁合同》已先在房屋出租量大的单位中强制执行,个人出租房屋可以参照执行。

  自治区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还加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

物业管理企业、房
地产中介
企业等的资质管理。对拒不执行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试点工作要求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在其资质年审时将不予通过,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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