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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资无果怒砸老板鱼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5:27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赵轶)为了讨要1000元的工资,王某一时冲动,莽撞地砸毁老板的鱼缸,王某在退赔老板的损失后,12月19日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工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一时冲动砸坏了老板鱼缸,现在很后悔,希望法院能对我从轻处罚,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在太原市某企业打工的王某,由于数次索要两个月1000元工资却没能得到圆满解决,王某一时冲动,于2006年6月25日晚前往该厂厂长办公
室,破门而入,用烟灰缸将办公室内的鱼缸砸破,使得缸内价值5千多元的金龙鱼死亡。后来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赔了被害人的财产损失。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鉴于王某是为了索要工资,主观恶性并不深,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一审判决。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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