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玩忽职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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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6: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刘德华陶庆首席记者曹笑实习生庄沂)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盐亭县一被政府委任为护林员的农民,因“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 据悉,李革兴是盐亭县两河镇东亭村农民。两年前,盐亭县政府经推荐选拔,委任他为两河镇东亭村、香山村等3个村的护林员,每月报酬120元。去年10月上旬,邓强盛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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