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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父亲导演14岁女儿“跳楼”威胁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05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20日讯 (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文弈) 由于做生意欠了钱,陈氏夫妇位于杏林的一套共有房产被拍卖来还债。但就在法院执行当天,陈先生对执行进行了阻挠。昨天,记者对该案进行了采访。据执行法官介绍,陈先生为了阻挠执行,竟企图让自己的女儿以跳楼威胁法院。

  

  不肯搬出查封的房屋

  

  陈先生的妻子卓女士在杏林做茶叶生意,陆陆续续向同村的村民借了一些钱做资金周转,但后来却无力还钱。债主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公开审判,最终判决卓女士要偿还债务共16万多元。2005年4月,借钱村民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经过调查后,决定将陈氏夫妇一套共有房屋进行查封拍卖。2005年9月6日,陈先生在查封清单上签了字。房屋被依法拍卖后,陈先生一直不肯搬出已被查封拍卖的房屋,2006年8月,法院再次在房屋上张贴公告,要求其限期搬出,但陈先生依然置法律于不顾,拒绝履行。

  

  拒绝执行导演“跳楼秀”

  

  2006年12月6日,执行法官前往陈先生家进行强制执行工作。然而在执行现场,陈先生居然玩了个“绝招”。他不让14岁的女儿去上学,叫她爬到自家三楼声称要跳楼,而自己却堵在门口不让办案人员进门劝阻小女孩的行为。同时,陈先生还向媒体报料称法院把他女儿逼跳楼,企图阻止执行。现场法官说,当时110也来了,了解情况后,110表示可以协助法院完成执行,但考虑到小女孩的安全,为了稳定被执行人情绪,法院暂时撤离了执行现场。

  

  法院:该行为触犯法律

  陈先生称,其不肯走的原因是他只有这么一套房子,搬走就没地方住了,但据法院了解,陈先生还拥有两处房子,是他的父母遗留下来。昨天中午,记者联系了陈先生,陈先生承认他父母和祖父母有两套房子,但房产证还是去世父母的名字。对于为什么不去改房产证,陈先生解释是手续复杂。当记者问到12月6日其女儿跳楼的情况时,陈先生称人太多,他记不清了。

  法院表示,“跳楼秀”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陈先生的这种行为不仅对未成年女儿造成精神上的伤害,而且已经触犯了法律,他们将继续做好当事人工作,择日再予以执行,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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