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不除枉谈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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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7:06 北京日报 | |||||||||
机场高速“300米收费10元”,已非新鲜话题。在去年的诉讼中,首发公司虽是胜方,却把在高速公路收费上的诸多不合理之处暴露无遗。法院的司法建议虽然没有强制力,却代表着对社会失于公平的一种矫正,可叹当它遇上垄断利益的时候,只能成为一张废纸。事隔一年后,我们除了又对此唏嘘一番之外,就是更加明白这样一点:垄断不除,收费合理便只会是枉谈!
不可否认,城市修建的不少高速路都离不开商业贷款,因此,建成之后靠收费还贷,老百姓对此基本没有什么疑义。与此同时,公众也达成了另外的一些共识:高速收费应当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还贷完毕应当立即取消收费。而恰恰是在如何收费、收费多少、收多长时间等等问题上,作为利益相关方的消费者的意见却基本上被忽视了。 垄断利益的存在加深了人们对不少收费的合理合法性的质疑。比如机场高速路,其路权资源和收费利益由首发公司独享。近几年,针对机场高速收费的各种质疑不绝于耳:收费多年贷款是否已经还完,高速大修是否该降低收费,等等。由此首发公司已经多次被消费者起诉,而结果与“300米收费10元”事件相同,作为被告的垄断者每次总能在法庭胜券在握。法院依据目前法规作出的判决虽然无可厚非,但垄断者流露出的霸道习气已经令公众普遍反感。 能够制造出如此“铁板一块”的效果,除了垄断利益天生的霸道之外,有关职能部门似乎也应负有一定责任。因为,有关部门面对公众的合理诉求甚至是法院的司法建议,却缺乏对公众利益进行有效保护的实际行动,这岂不是在有意无意地纵容垄断利益继续我行我素?RJ1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