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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类食品须贴“QS”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8:11 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从2006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品加工、淀粉及淀粉制品食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至此,中国所有28类食品都开始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未取得“QS”认证不得上市销售。记者夏雨 实习生何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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