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类产品监管现真空“如烟”能退货吗,再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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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08:3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安心荣倬翊)继尼古丁含量超出普通香烟10多倍而广遭质疑,“如烟”又被打假英雄王海告上法庭。昨从市消委会了解到,目前我市消费者针对“如烟”的投诉和咨询已有十多起,但在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未对该产品作出质量认定前,退货暂无说法。 日前,有关“如烟”尼古丁含量高出普通香烟10多倍的报道见诸全国各大媒体,更有消费者质疑“如烟”高价无效。在锡城崇安寺附近一家如烟专卖店看到,虽然各种样式的
一店员透露,自从产品尼古丁含量高被批露后,“如烟”销售一落千丈,几乎无人问津,目前公司负责人已经赶赴北京,参加厂商召开的会议并等待最后一项检测结果的公布。对于退货等事宜,在检测报告完成前,门店不予受理。 市消委会透露,已有不少无锡的“如烟”购买者听闻各种信息后,前来询问退货事宜。但“如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能否执行退货,还得看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认定。如果该产品确不能提供国家正规检测机构的安全性检测报告能够证明其使用的安全性,就应该无条件退货。消委会人士指出,要实行退货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要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通报,证明该产品确实存在安全问题;二是必须是检测报告或通报中公布的同一个批次的产品,或者再去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另行检测,有效证明该批次产品的确存在问题。 “如烟”是否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尚待权威检测结果来说话,但这起事件足以引起人们对戒烟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戒烟产品的监管尚处于真空状态,我国目前还未对该类的监管作明确规定。市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如烟”不属于烟草产品,不归烟草专卖部门管理;而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的信息表明,“如烟”也不属于食品药品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市疾控中心对“如烟”问题也无法给予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