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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评奖通知 企业战战兢兢 行业协会是“评选”还是“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0:0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社:我们是上海一家食品企业的驻肥销售点。从今年9月份开始,我公司多次收到来自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的传真,都是邀请我们参加“安徽省质量放心产品”的评选活动。荣誉对企业来说当然意味着荣耀,但凭着常识,我们还是不禁对这个评选活动产生种种疑问:作为一个行业协会,有没有权力开展这样的评选?它的认证够不够权威?协会要求每个参评企业缴纳“宣传服务费”4800元,这个数额是如何确定的?该协会自称其上级主管单位是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如果我们坚持不参评,是否会带来什么不好的“后果”?请贵报
予以解答,谢谢。

  上海××食品公司驻肥销售点

  2006年12月18日

  记者调查:

  在由上述企业提供的“安徽省质量放心产品”评选活动传真材料上,记者看到回执表上明确注明“宣传服务费”为4800元,此款须“在回执表签订后3天一次付清”,打款账号也被指定,所有落款均为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

  12月19日下午,记者按照表格上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致电该协会,以企业名义咨询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一位自称姓王的工作人员称,此次评选由省质监局授权,协会只是具体操办。随后他不厌其烦地罗列了参评可带来的种种“好处”:产品获颁铜牌、证书及进行网上公布,这些是“看得见的”;“隐形的好处”则有:“通过这个活动,大家就算交个朋友。”记者佯装担心宣传费会打了“水漂”,对方表示不必如此担心。“你们先把资料报上来,我们交上级部门审批后,你们再交宣传费,就差不多了。”

  金钱可以换得名誉、参评就可获得“保护”——安徽省质量检验协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敢打如此“包票”?根据记者从官方网站上查得的资料可知,该协会隶属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内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记者随后仍以企业名义向省质监局进行了核实,答复是:这个评比活动并未获得省局的授权,跟局里没有任何关系,是协会的自发行为。一位工作人员还好意提醒说,国家质监总局早就明文规定,制止各种不正当的质量评比活动,企业需不需要参评还请三思。

  ·本报记者 陈慧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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