璜土恶性交通事故赔偿有果两死亡盐城学生家人获赔近4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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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0:45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宋超通讯员夏瑾报道发生在去年5月27日江阴璜土小湖村地段的一起特大交通肇事死亡事故,一下子撂倒5名行路学生(本报在第一时间作了报道),其中被撞倒的两名学生张某和李某牗均系盐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学生的家人一直难以获得经济赔偿,经过江阴法院法官的秉公执法,昨天,苏北的张某和李某的家人从江阴法院领取了近48万元的赔偿款,一件因恶性交通事故引起的巨额赔偿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去年5月27日,在璜土小湖村地段,常州人周某违章驾驶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撞倒盐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学生张某和李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案件起诉到江阴法院。经审理,驾驶员周某被判刑3年,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近48万元。2006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江阴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除已兑付的保险赔偿款20万元之外,对余下的近28万元赔偿,被执行人周某之妻巢某牗亦是本案被执行人牘多方筹措履行了23万余元,对余下的4万余元已无能力履行,申请执行人也曾表示自愿放弃,但承办法官并未气馁,及时与盐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取得联系,通过协调,不是本案当事人的盐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同意支付被执行人未能履行部分的赔偿款。经过短短3个多月,巨额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车祸无情酿惨剧,法官有情快执行在死者的家乡传为佳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