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炒股收益计入“1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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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13 新闻晚报 | |||||||||
□晚报记者冯婷 新个税法实行在即,哪些情况应该应税、哪些情况可以免税,成为市民焦点。 进入12月,自行纳税启动已迫在眉睫,在记者日前参加的香山税务师事务所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免费讲座上,市民对“12万元”的界定却仍存在各种不确定性。昨天,国税总局在官方网站上专门发布通知,明确了“年收入12万元”申报门槛和六项所得的计算方法和答
股票获利所得明确需要申报 国税总局在《通知》中明确,股市获利将计入“12万元”口径。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而就房产来说,租房和卖房收益也应计入个人所得。国税总局表示,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而卖房的计算则更为复杂一些。从理论上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为纳税所得额。但考虑到目前房产交易普遍缺乏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国税总局强调,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就上海来说,目前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卖出价格的1%,由此计算出的年所得将是卖房收入的5%。 同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在投资收入中,仅有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可以不计入“12万元”口径。 口径不适用于计算缴纳税款 需要澄清的是,国税总局这一举措并不是要对所得满12万元的人进行二次征税,而是一种对重点纳税人群的备案审核,以防止偷税漏税。 《通知》强调,年所得计算口径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各级税务机关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解释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年所得的计算口径。 明年一季度,将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2006年度纳税申报的申报期。国税总局称,如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分析 例1:“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口径为:“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如:2006年,小张在业余时间炒股,转让股票3次,分别取得收益8万元、1.5万元、-5万元;小张当年工资所得9万元,已扣缴税款。 那么,2006年度小张年所得额=年工资、薪金所得+年财产转让所得=9万+(8万+1.5万-5万)=13.5万元>12万元,已达到自行申报标准。 例2:“个人转让房屋所得”的计算口径明确为: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如:2006年,小李工资收入10万元,同时当年以100万元转让一所住房,由于缺乏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当地税务机关按1%的房款比例核定征收个税1万元。 那么,小王换算年所得的方法是:年所得=100万×5%(应税所得率)=5万元;这样,小王年收入=10万+5万=15万元>12万元。因此,小王应自行纳税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