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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船沉河成河道“暗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2:13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冯兰蔺报道

  “沉船半个月,到现在还没人来处理过呢!”近两个星期来,在梅陇镇春申港虹梅南路以东河段边安家的小张,已目睹了至少4起外来船只因撞上沉船而中途搁浅的事。近年来,一些由农村船民自行购买用于渡河的小型弃船,在近郊河道上时有发现。这些弃船成了阻碍通航的“杀手”。

  记者昨天从闵行区地方海事处了解到,由于在打捞时需多方协调,综合考虑河水深
浅、沉船吨位、打捞方案等问题,海事部门每年仅“无主船只”的打捞费就要花掉上百万元。

  无主船成河道“杀手”

  在梅陇镇春申港虹梅南路以东河段岸边安家的小张告诉记者,沉船事件发生以来,他看到的搁浅事故已不下4起。“这艘船沉在这儿从来没人管过,白天时,看到船只过来,住在岸边的人还能提个醒。要是到了晚上,就只能凭船主自己的眼力了。”

  由于春申港河水较浅,一些不知情的船只路过失事地点,都会遭遇搁浅的尴尬。除了每天两次涨潮的天然通行时间外,搁浅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而这艘影响航道畅通的河道“杀手”却依然在水里躺着……

  与沉船相对照的是,一些长度不足3米的小型船只,正三两成群地停靠在岸边。小张告诉记者,这些船停泊在此已有些时日了,“估计多半也是些无人看管的弃船。”

  处理弃船技术难度高

  “‘无主船’的责任认定取证相对困难,打捞流程相对较长。”上海市地方海事处通航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

  处理沉船事故的责任问题,一般先追究的是肇事方,然后才是被害方。一旦没办法找到肇事者,也没办法确定沉船船只的所有人或经营者,责任就难以马上认定。

  “如找到船主,处理这样的事故并不难。”一般情况下,海事部门会先帮助搁浅船只卸货,减轻它的承重量。然后利用河水涨潮时,让船只浮出水面后顺利通行,最后准备方案进行打捞。

  对于沉船事故,一般在吃水较深的地方,可方便利用打捞船进行作业。而由于一些中小河道吃水较浅,大型打捞船往往难以进驻。这就需要依托河岸等地形,进行辅助的打捞措施。但是这其中还牵涉到河水深浅、沉船吨位、打捞船能否进河道打捞等一系列技术问题,缺少了前期数据收集,后期打捞方案因此也较难确定。

  弃船应主动上报

  以前,有些船民为了渡河方便,通常会自行买船。随着时间流逝,船体慢慢破旧或损坏,这些船就会被废弃。“铁制船体还能拆除再回收,而一些水泥制的船体,就毫无利用价值了。很多船主干脆对船弃之不顾。”海事部门负责人表示。

  海事部门往往会先集中搜索,再进行打碎后销毁。“目前,船体打捞的费用主要是由河水深浅和沉船吨位所决定的,在找不到船只所有人和经营者的情况下,海事部门会主动出面打捞,并承担费用。上海地方海事局每年花费在‘无主船’打捞上的费用已上百万。”市地方海事局通航管理部负责人表示。

  目前,梅陇镇春申港虹梅南路以东河段的沉船打捞方案正在制定中。海事部门建议,船民们如欲弃船,应主动上报村委会或海事部门,不要随便将船丢在小河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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