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兼职收银 4名大学生合伙盗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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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3:29 法制晚报 | |||||||||
“家乐福”兼职收银 4名大学生合伙盗窃 本报讯(记者 付中)利用在超市里做兼职收银员的便利条件,4名在校大学生里应外合,盗窃家乐福超市2000多元的商品。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小光(化名)等4人罚金2000元至1000元。
利用课余时间,某大学学生小光在国展家乐福超市担任收银员。今年4月8日,小光在超市当班时,其同学小青(化名)等人拿着挑好的衣物等来到收银台前,采用支付一小部分货款的方式,盗窃了价值400多元的商品。 次日,小青等人以同样手段再次盗窃,结果被超市保安识破。经鉴定,全部赃物共价值2000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