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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歌》涉嫌抄袭 告羽泉案原告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3:32 法制晚报

  《求爱歌》涉嫌抄袭 告羽泉案原告撤诉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白芳)记者今日获悉,羽泉及出版公司被诉《求爱歌》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以原告李先生撤诉的方式在海淀法院审结。

  2006年1月,李先生听到羽泉在电视上演唱的《求爱歌》与自己发表的《爱着的女孩
》很相似。

  李先生认为,经过对比,发现两首歌在构思、结构上存在本质的雷同,部分语句也相似,故诉至法院,要求羽泉组合及出版公司赔偿30万元。

  被告共同辩称,李先生称歌词抄袭并无事实依据,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此案开庭审理后,李先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本案以原告撤诉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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