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受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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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4:2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袁玮通讯员梁志明)用”冰毒”招待自己的老乡,致使老乡吸食过量后产生幻觉而从4楼跳楼。近日,长宁区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瑞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徐瑞峰系外地来沪无业人员。今年8月的一天晚上,他和几位老乡吸食冰毒。老乡小孙和小朱随声附和。次日凌晨,他们一同来到徐瑞峰居住的宾馆房间内吸食冰毒。小孙由于
徐瑞峰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瑞峰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予惩处。 | |||||||||